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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发布《联邦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框架》

发布时间:2023.04.27 阅读(5376)

转载自:中国科研诚信网、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原文地址:https://www.orichina.cn/contents/23/2560.html

                 https://www.whitehouse.gov/ostp/news-updates/2023/01/12/ostp-releases-framework-for-strengthening-federal-scientific-integrity-policies-and-practices/

原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原文标题: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发布《联邦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框架》

                 OSTP Releases Framework for Strengthening Federal Scientific Integrity Policies and Prac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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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联邦政府科学诚信建设,2023年1月,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向联邦各机构发送备忘录,正式发布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制定的《联邦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框架》(以下简称“《框架》”),并敦促联邦各机构遵照《框架》要求加快制定或更新本机构的科学诚信政策。以下为《框架》内容摘要。

一、《框架》的出台过程

优良的科学诚信文化是联邦各机构履行科学相关职责、推动联邦科学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力保障。同时,联邦全政府奉行最高的科学诚信标准对于建立、维护公众对科学和政府的信任至关重要。

有鉴于此,2021年1月,拜登总统就任第一周即发布关于加强科学诚信和循证决策以重塑政府公信力的总统备忘录,指示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评估联邦机构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现状,制定联邦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框架。这项工作分两阶段开展。

在第一阶段,经广泛调研,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22年1月发布《保护政府科学诚信报告》,总结了联邦各机构科学诚信建设的良好实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第二阶段,基于上述报告梳理的良好实践和不足之处,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于2023年1月12日发布《框架》,为联邦各机构完善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提供统一的操作指南。

《框架》的制定历时18个月,牵涉30家联邦机构的70多名人员,召开三次听证会和三次研讨会,征求两轮意见,收到1000多份反馈意见,是迄今为止联邦政府为加强科学诚信建设而开展的力度最大的跨机构行动。

二、科学诚信的总体原则

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基于《保护政府科学诚信报告》,提出联邦机构应遵循的以下五大科学诚信原则。

1.包容异见。科学界存在不同观点有利于思想碰撞,激发思考,助益科学进步。科学家为促进科学而自由表达合理异见的权力不得受到限制。

2.全政府覆盖。科学诚信政策不仅适用于专职负责资助或开展科学研究的联邦机构,还适用于参与科学相关的生产、分析、传播和应用活动的其他联邦机构,适用于联邦机构所有的工作人员。

3.科学支撑决策。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科学本身,让科学家积极参与决策,为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4.科学信息透明。保持透明有利于公众发挥监督作用。对于不涉密的科学研究,联邦的科学家应能够与公众,包括媒体,畅所欲言。

5.问责制。与违背从政准则一样,违背科学诚信政策须承担相应后果。

三、《框架》的主要内容

《框架》作为联邦科学诚信建设的行动路线图,将为完善联邦机构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维护联邦科学事业提供全面、持续的保障。

1.提出所有联邦机构应统一采用的科学诚信定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1月发布的《保护政府科学诚信报告》指出,联邦政府缺乏统一的科学诚信定义。为此,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在《框架》中要求联邦各机构在制定科学诚信政策时,统一采用以下定义:

“科学诚信是指(联邦机构)在开展、管理和宣传科学活动、应用科学活动成果时,应遵守行为规范、职业操守和诚实客观准则。”

2.详细阐述了联邦机构应采取哪些举措来持续完善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以及这些举措预期取得的短期和中期成效,明确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将采用哪些方式和指标来定期评估联邦机构的科学诚信建设进展。

3.为联邦机构提供理想的科学诚信政策参考范本,包括详细的政策条款范例。同时,也赋予联邦机构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使其科学诚信政策可以充分体现自身的文化和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科学诚信政策参考范本明确规定联邦机构应任命一名高级官员担任科学诚信官,全面负责本机构科学诚信政策的实施、完善、监督和评估等事宜。

4.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下新设科学诚信分委会并明确其章程。分委会成员包括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代表、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代表以及联邦各机构科学诚信官。分委会设多位联合主席,其中一位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代表固定担任,其余由其他联邦机构代表轮流担任。分委会职责主要包括促进联邦科学诚信建设,召集联邦各机构科学诚信官讨论需跨机构协调的科学诚信事宜,指导联邦机构制定或更新科学诚信政策,协助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定期评估联邦机构的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

四、《框架》的实施安排

为加快《框架》的实施,联邦各机构应遵照以下时间表开展相关工作。

1.《框架》发布60天内:联邦各机构提交本机构新的科学诚信政策草案,供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诚信分委会审核。审核旨在帮助联邦机构制定出符合《框架》要求、体现《框架》所述良好实践的科学诚信政策。

2.《框架》发布120天内: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诚信分委会完成联邦各机构科学诚信政策草案的审核。

3.《框架》发布180天内:联邦各机构以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对本机构科学诚信政策草案的意见。

4.《框架》发布270天内:联邦各机构向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提交本机构的科学诚信政策定稿,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汇总并在联邦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5.《框架》发布360天内及之后每两年:联邦各机构向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报告《框架》实施进展情况。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诚信分委会将根据《框架》所述指标,评估联邦各机构的科学诚信政策与实践。

6. 2023年及之后每年:联邦各机构每年在本机构网站上公布科学诚信建设年度报告。